山东省沂源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大调解”理念贯穿交通事故处理全过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联动把控,交通事故溯源治理成效显著。 1、建立“一体化处理中心”,打造互通共享解纷平台 由沂源县委政法委牵头,在沂源交警大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交警、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卫健局、民政局、保险公司等7部门集中入驻。设立事故快处、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法律援助、伤残鉴定、车损评估、民政救助、检察工作室、审判法庭等N个功能室,实现了事故处理一站式办结。 创建“同心源”功能性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定位,指挥调度纠纷联动化解、会商研判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协同处置。 2、落实“五层过滤”调解模式,打造运转流畅解纷体系 第一层过滤:行政调解。交警采用“1+N”调解模式,车损事故视频连线、调处;轻微人伤事故“警保”联调,小额直赔,快速结案;人伤较重事故“警保医”联动,保险垫付医疗费,医院开辟绿色通道,交警跟进化解,第一时间将矛盾消解在源头。 第二层过滤:行业调解。保险公司通过调解前置程序指引,快速介入跟进,及时定损定残,出具调解方案,减少道交涉保纠纷成诉。 第三层过滤:人民调解。沂源县司法局在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4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调解员。 第四、五层过滤: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人民调解不成的案件,法院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法官全程指导。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实行速裁快审、诉讼兜底。 通过五层过滤,超过98%的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结案,其中97%以上化解在诉前。2023年,沂源县全年发生交通事故警情7663起,最终进入判决的仅有138件,占比不足1.8%。 3、推进“简案快结”诉讼模式,打造“沂路枫清”轻罪治理样板 交警部门在中心设立侦查办案队,专门负责交通类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检察院在中心设立检察工作室,实现案件办理的集中告知、集中具结、批量起诉。法院在中心开庭,批量审判。刑事案件起诉周期缩短至2日内,审判周期缩短至7日内。 4、创新“数智融合”工作流程,打造特色高效处理模式 一是研发“淄路通”网上事故处理大厅。当事人通过手机,可实现视频报警、一键理赔、事故调解、救助基金申请、伤残鉴定、赔偿测算、“一案一群聊”等功能。办案民警通过手机可实现自动绘图、勘查助手、远程询问、远程调解、电子送达、结案归档等功能,实现网上全链条一体化处理。 二是增设救助基金追偿模块。自动关联相关救助案件,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反馈不及时、追偿效果差的问题。 三是信息互联互通。打通交警部门与法院的数据壁垒,将自主研发的“一案一群司法链调解系统”嵌入道交一体化平台,案件在不同阶段的调解均可实现线上“一网通调”。 四是智能化水平不断升级。引入全省首个道交纠纷“沂”问就答AI数字化法律服务小程序。 5、构建“多维救助”保障体系,兜牢民生底线 自2022年以来,沂源县交警部门救助基金共救助48人,共计325万元。民政局共临时救助21人,共计2.1万元。司法局共提供法律援助106人次。法院、检察院共司法救助41人,共计52.4万元。 今年,成立全省首家“‘沂’路有爱”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共募集社会资金56.6万元,目前已救助16名困难群众,共计14.7万元。 中心的相关经验做法先后被新华社、人民日报、山东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2022年荣获全国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2023年获评山东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2024年全省道交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会在沂源召开;2024年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法治公安建设年现场观摩会在沂源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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