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深圳市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对外公布。同时,《深圳市总部经济集聚区布局规划》显示,深圳全市布局了40个总部经济集聚区,总规划面积约94.08平方公里,涵盖高科技企业、先进制造业、未来产业等十大行业类别。新迁入或设立的总部企业,根据一定的标准可获得资金奖励。
按照规划,到2025年,深圳将基本建成集聚度高、特色突出、布局合理的总部经济集聚区,深圳总部经济在全国大中城市保持领先地位。到2030年,全面建成高端产业汇集、创新要素活跃、人才资源丰富的总部经济集聚区,成为全球一流的总部经济集聚地。
此次40个集聚区,按行业分,高科技企业类6个、先进制造业类7个、未来产业类2个、现代服务业类5个、金融业类4个、商贸类3个、数字经济类4个、创意与工程设计类4个、现代物流类3个、海洋经济及滨海文旅类2个;按所在辖区分,福田区6个、罗湖区4个、盐田区1个、南山区(含前海合作区的2个)8个、宝安区(含前海合作区的2个)5个、南山区和宝安区共建1个(位于前海合作区)、龙岗区4个、龙华区3个、坪山区2个、光明区3个、大鹏新区1个、深汕特别合作区2个。
其中,高科技企业类集聚区包括科技园高科技企业总部经济集聚区、西丽高铁新城新一代信息技术总部经济集聚区、深超总高科技企业总部经济集聚区、国际大学城总部经济集聚区、东部高科技企业总部经济集聚区、光明湖生命科技总部经济集聚区。而未来产业类集聚区包括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未来产业总部经济集聚区、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未来产业总部经济集聚区。现代服务业类集聚区包括前海湾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集聚区、太子湾国际商务总部经济集聚区、九围国际总部经济集聚区、坪山中心区高技术服务业总部经济集聚区、光明中心区科学与科技服务业总部经济集聚区。
金融业类集聚区包括前海国际金融总部经济集聚区、福田中心区金融总部经济集聚区、香蜜湖新金融中心总部经济集聚区、罗湖金融总部经济集聚区。商贸类集聚区包括华强北消费电子总部经济集聚区、红岭北现代商贸总部经济集聚区、后海国际贸易及风投创投总部经济集聚区。数字经济类集聚区包括默林-彩田数字科技总部经济集聚区、清水河数字经济总部经济集聚区、坂田数字经济总部经济集聚区、北站数字经济总部经济集聚区。
《实施意见》还指出,到2025年,深圳总部经济新增总部企业100家以上,千亿级总部企业达10家,百亿级总部企业突破100家。到2030年,总部高端要素集聚能力、运筹能力、辐射能力显著跃升,成为全球一流的总部集聚地。
在落户奖励方面,迁入企业在设立后五个年度内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在认定当年给予200万元奖励,次年达到总部企业复核条件的,给予300万元奖励。根据数据显示,2022年深圳经认定的市级总部企业335家,较2017年的97家成长近2.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