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称全面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深化粤港澳建筑领域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南沙在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中的作用,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南沙建设管理行业智库体系,特组建广州南沙建设与管理港澳专家库,现面向港澳征集相关专家。 一、建库目的
为加快推动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建设领域全面合作,切实推进南沙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建立南沙建设与管理港澳专家库,引入港澳建设领域高水平人才,参与南沙房建、市政、交通、园林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促进南沙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向更国际化、多元化、品质化、智慧化的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范围
香港、澳门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等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勘察、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地下管廊、交通、园林、环保、节能、绿色低碳、装配式、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性工作,并愿意参与南沙城市建设与管理活动工作的专家。 三、专家入选条件
香港申请人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爱国爱港,拥护“一国两制”制度;
(三)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五)具有香港注册(或特许)专业工程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注册专业测量师等一项或多项资格;
(六)具有香港工程师学会正会员、香港建筑师学会正会员、香港测量师学会专业会员正会员、香港规划师学会正会员、香港园境师学会正会员一项或多项资格;
(七)熟悉内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承担过本专业大型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或工程管理工作;主持或承担过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的设计、咨询、施工、监理、检测、项目管理、技术审查等实践工作或课题研究,并已取得显著成果;
(八)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获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业技术评审专家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可直接申请入库。
澳门申请人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爱国爱澳,拥护“一国两制”制度;
(三)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五)具有澳门注册(或特许)工程师(技术员)执业资格,经澳门工程师学会、建筑师学会理事会等推荐;
(六)熟悉内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承担过本专业大型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或工程管理工作;主持或承担过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的设计、咨询、施工、监理、检测、项目管理、技术审查等实践工作或课题研究,并已取得显著成果;
(七)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获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业技术评审专家资格的澳门专业人士可直接申请入库。
四、报名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广州南沙建设与管理港澳专家入库申请表》1份,贴个人1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并附身份证件、学历与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如有)、注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广州南沙建设与管理港澳专家入库申请表》电子文件可通过邮件下载:kejiweiban_0325@163.com,密码:kjwb1234。
2.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需征求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申报。无工作单位的退休专家,可直接个人申报。有关申请材料寄送至指定地址或将报送材料的扫描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文件可寄(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传媒大厦9楼建设科学技术服务中心,收件人:张工,电话020-39007059。电子文件扫描邮件发送至NSzhuanjiaku@163.com。 相关遴选入库结果会在广州市南沙区政府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入库的港澳专家颁发聘任证书。 五、参与南沙建设方式
入库专家参与南沙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一)参与项目联审。以技术顾问身份参与南沙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评审或咨询工作,就相关项目方案对标港澳、国外同类型建设项目方案提出相关优化意见及建议。
(二)参与项目有关设计评审。以技术顾问身份参与南沙建筑、交通、市政、园林等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等评审工作,就相关项目方案对标港澳、国外同类型建设项目方案提出相关优化意见及建议。
(三)技术支撑。接受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参与行业技术研讨及技术论证工作等。
(四)宣贯授课。开展有关港澳地区及国外建设和交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政策、新理念的宣贯工作等各类学术交流、促进人才培养。
(五)接受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六、入库专家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库专家享有下列权利:优先受邀参加南沙新区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的建设方案联审决策评审、专题研讨、及技术咨询论证活动等,并获得参加上述活动的劳务报酬。
(二)专家库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进行研究论证;对所提出的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对所知悉的重大决策事项有保密义务;主动开展南沙新区城乡建设与管理问题研究,积极向区政府建言献策。
(三)南沙区建设科技服务中心负责专家库日常维护管理,具体按专家从事专业类别将专家信息录入专家档案,对专家信息动态更新调整,定期对专家参与南沙建设与管理活动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按需办理退库。
(四)南沙区建设科技服务中心每年度根据专家出勤情况、工作态度、评审质量等表现,对评审专家参与工作实行违法违规行为记分,作为专家工作水平评估参考,具体评估办法另行发布。
八、其他
本次公告通知长期有效,有意申请的专家可以按需申请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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