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去年在網上發布文章,宣傳及呼籲市民參加未經批准的六四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早前審結,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鄒幸彤罪名成立。
正因前年六四非法集結案服刑的鄒幸彤,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裁判官陳慧敏裁決時指,被告的文章有瓜田李下之嫌,所作的辯解只是推卸責任,指她經過計算和策劃,令人留下深刻印象,目的是引起公眾參與,意圖昭然若揭,裁定鄒幸彤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
鄒幸彤上月亦因為六四集會案件,被判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罪成,判監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