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时报/中华新闻网记者于海龙铁岭讯,2019年12月6日上午9时,铁岭市新城区浅水湾业主委员会诉铁岭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铁岭市凡河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行政行为违法一案,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经原告浅水湾业主委员会申请,法庭对此案就行了庭审直播,原被告进行了当庭质证辩论,庭审于上午11时结束,法庭未当庭原判。
此案是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履职难典型案例,引起全国众多网友关注,从庭审开始截止当晚21时40分,庭审视频浏览量已达两万。
案情经过:
铁岭市凡河新城浅水湾业主委员会2019年3月17日由如意湖街道办事处组织下换届选举产生。
4月1日召开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公开招标选聘物业公司决定;
5月13日在铁岭市凡河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进行备案内容变更,同日,铁岭市凡河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复函业主委员会招标选聘物业公司的决定:支持业主委员会依法进行招标工作;
2019年6月19日铁岭县住建局发函如意湖街道:要求如意湖街道办事处暂停业主委员会招标选聘物业公司工作,同日,如意街道办事处通知浅水湾业主委员会暂停招标;
6月20日浅水湾业主委员会复函如意湖街道办事处拒绝暂停招标工作;
7月8日铁岭市凡河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在未告知浅水湾业主委员会任何理由的情况做出作废备案证的《通知》,7月10日铁岭县住建局指令如意湖街道工作委员会,由如意湖街道收缴浅水湾业主委员会公章并解散业主委员会,重新组织选举。同日如意湖街道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浅水湾业主委员会公章收缴的决定》,7月15日如意街道工作委员会发出作废业主委员会公章《公告》。
至此,浅水湾1号业主委员会步入司法维权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