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拟出狱后到台湾自首,但蔡英文当局暗示不会批准入境。香港保安局表示,台方无故拖延,甚至刻意不准通缉人士入境,做法完全与通缉目的相反。
对于台方多次强调疑犯自愿自首,只可在司法协作机制内处理,香港保安局发言人回应传媒时表示,事件在法理及法律程序上完全不存在任何障碍,与有否长期刑事司法协作机制无关,事件完全可以独立处理。
保安局称,事实上,基于打击犯罪,彰显公义的原则,对被通缉人士自愿自首的全球通行做法皆是尽快接收,以将疑犯缉拿归案、向疑人问话、侦查起诉,不会诸多托辞。无故拖延,甚至刻意不准通缉人士入境,这做法完全与通缉目的相反。
保安局提到,杀人案发生在台湾,死者尸体、主要证人、证物及相关证据都在台湾,台湾对案件有绝对司法管辖权,若疑犯自首,台方完全具备正式调查、问话、搜证、起诉的条件。
若当事人及相关人士同意,港方可以提供证据,根本不存在法律障碍,认为疑犯自首对于解决台湾杀人案件意味著甚麽,到底是谁在不合常理地操作,社会自有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