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时报/中华新闻通讯社(记者弓志平内蒙古呼和浩特)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救助制度,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研究决定在全区15个旗县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具体旗县包括: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包头市青山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通辽市开鲁县、赤峰市巴林左旗、赤峰市红山区、赤峰市林西县、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乌海市乌达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满洲里市。 此次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为期一年。试点期间,被列为综合改革试点的15个旗(县、区)通过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强化社会救助资源统筹、优化社会救助流程、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和创新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机制五项试点任务制定相应措施,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探索出符合自治区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的制度方向、政策举措和路径方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创新成果,为自治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