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江县铁厂乡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中华時报/记者闫泽(南充高中)蒋清清报道】近日,四川省通江县铁厂乡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一、落实责任要求。成立相应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高认识,将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实行“五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相关内容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建立责任制。乡村两级网格之间要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完善监管档案。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建立完善网格内污染源企业“一企一档”。
二、强化督查督办。上级监督。乡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定期对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效落实。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组织各界代表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网络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三、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网格化监管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建立联合执法制度。乡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督查督办重点案件。完善移交移送制度。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四、严格问责追究。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原则,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建立科学、合理、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格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