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时报/中华新闻通讯社记者 张林丽)5 月 1 日,《快递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再次强调实名寄件,在快递投递上,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除非收货人同意放指定地点,快递员不得拒绝送货上门,否则属于违规。但是不少市民却发现,自己的快递依然被快递小哥打电话让自己去小区门口去拿或者放门卫处,家里有人,快递小哥却拒绝送货上门,新规实施前后的区别不大。那么,快递暂行条例落实得如何?7月 24日,中华时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很多消费者认为,《条例》实施后,快递业的服务水平应该得到提升,至少在投递到户这个环节上,应该得到一些改进。记者走访了商丘地区的多个小区,不少市民的感受是 " 跟之前没有区别 "。 虞城市民张女士家住五楼,没有电梯,并且张女士怀孕已到预产期,囤货阶段,经常网购,张女士说:“有时一天,要上下楼跑很多趟拿快递,很不方便,最主要的是,放在指定地点吧,门卫室不愿意接收,放在门卫室后面的一个货架上,快递却经常丢失。” 

张女士说:“快递在这里都是让自己去小区门口拿,有几次,自己并没收件时,却显示本人已签收。对此快递员的解释是怕领导罚钱,自己私自签的。” 家住四楼的牛师傅说:“除非是发货,快递小哥是免费上楼取件的,但自己发货多次,却从未要求过实名登记。” 快递员说法: 每件都送上楼太耽误时间 对于“快递新规”不少快递员对此规定觉得不是太实际。 “ 其实我们送到小区门口,已经算是送到收件人手里了。" 快递员小刘已经从业一年,他认为送到小区门口的目的就是为送快递、取快递节省时间的,如果再一个个送货上门,太麻烦。而且浪费更多时间。 他的同事曹师傅也觉得“ 一个个跑上楼太累了。"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排除双十一、双十二期间,他平均每天送 60多个快递,对各个小区熟悉了以后,从早上 8 点开始送,一直到晚上 6 点收工,平均每批件 1 小时,上一趟楼就得多耽误几分钟,当天的量就完不成。" 很多客户都等着收件呢,时间耽误不起,送不完还会被扣钱。" 记者就此咨询了快递相关人员,相关人员表示,对于《条例》中要求快递员先电话通知取得同意后再放指定地点,目前各企业做得良莠不齐,在检查中他们会督促各快递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服务要求,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专家认为,处罚力度弱、被投诉成本低,是造成部分快递员对规定视而不见的重要原因。“外卖行业现在就因为相对有力的罚款力度,得到了很好的规范,外卖员怕被投诉才有了今天的好服务、高速度。”快递公司应该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快递员遵守法规。 但作为直接的受益方,快递公司肯定“动力不足”,因此快递行业应加大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维权意识,也能从侧面给快递员形成约束和压力,从而规范个人行为。 新规的实施,将会倒逼快递企业优化配送方案,不论是分拣流程、物流配送还是人力成本。另一个角度,其实也是督促快递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 笔者呼吁有关部门负起监督责任,使国家的政策得到落实,给广大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维护网络购物线下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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