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港边乡,这里生态良好、绿色产业兴旺,是一个宜居的生态小镇!也是一个天然氧吧!保护生态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 
目前、有那么一群人,为了一己私利,经常到小河、溪流里电鱼,严重破坏了我们的生态环境!让河水变成了死水! 
现在春夏季,正是鱼的緊殖季节却出现了不少电鱼人,一拨又一拨。每天夜色降临,在河边用电捕鱼。据说,这些电鱼者大小鱼通杀,使鱼的品种越来越少,部分品种甚至濒临灭种。我不知道你们是为了盈利还是为了自己的爱好,请不要再电鱼了,别让我们以后的子孙,只能在博物馆才能看见小河小溪里的鱼了!这些用电捕鱼不分种类大小,造成许多珍贵鱼种的数量减少,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可以电倒一头牛,小鱼一般当时就被电死,被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能活下来,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并且鱼的味道会发生变化,可能会对人产生影响,因此电鱼作业被业内为"绝户"捕捞。 
电鱼将会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还间接对水体质量产生不良的影响。被电过的水体没有任何生机,漏网逃脱的鱼类也难逃一死,水体上面往往漂上一层尸体发出臭味。被电捕器电击过的鱼类,性腺发育会受到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可谓"断子绝孙"。也会对生长在水里的、螺蛳、贝类小蝌蚪等造成毁灭性破坏。尤其是现在这个季节,正值鱼类繁殖,电鱼将使得鱼类的繁殖生长受到很大影响。而且电鱼设备在升级,输出电压达上干伏,并且范范围扩大到山塘,水库水深的地方。意味着我们的"水缸"也要污染了。请别再去电鱼了!你们这样会让那些鱼儿断子绝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処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生态环境要我们大家一起来保护,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制止电鱼者破坏我们的生态环境,也请不要把我们的生活垃圾丢到河里污染我们的水源!爱护河道就是爱护我们的生命! 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爱护农村卫生健康从我做起!人人都是守护者,人人都做监督员。凡发现电、炸、毒鱼的,请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通讯员 杨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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