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获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批淮,完成上任前未处理完的6宗仲裁个案。特首办昨晚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特首批淮是基于实际及极特殊情况,作出的合情合理安排,不影响郑若骅担任律政司司长所须履行的职务,或香港特区政府的工作,亦不构成任何利益冲突。
特首办又指,这6宗个案不涉及政府并已审理完,郑若骅以仲裁员身分所负责的工作基本已完成,只馀下相关仲裁团队最后拟定及公布仲裁结果,假如郑若骅现阶段辞去仲裁员职务,有违应负责任,为仲裁双方带来极大不便或损失。
已辞任公司董事
另外,郑若骅在私人执业大律师期间,曾持有一家私人公司百分之七十五股权及担任该公司董事,但上任律政司长时间紧迫,尚余一些杂项事务需要处理。
特首办强调,郑若骅已结束资深大律师私人执业,辞任董事职位,及已将所有相关股权转让他人。
续于清华教学 为期3周不收报酬
特首办又指,林郑月娥同时批淮郑若骅在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项目,本学年的春季课程中继续担任教学工作,为期约三个周末,并不收取任何报酬。
特首办表示,郑若骅早前已辞任该项目的主任及兼职教授,但为免影响学生的学习,希望能完成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