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早前与广东省签订高铁“一地两检”《合作安排》,启动“三步走”程序的第一步。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稍后会审议“一地两检”合作安排,考虑到挑战“一地两检”的司法程序正在进行,现阶段不宜详细讨论法律问题,但日后本地立法必须依据人大决定。他又强调,立法会有最终权力决定是否通过有关条例,政府会在本地立法时做好解说工作。
陈帆昨午出席立法会大会回答议员就“一地两检”安排的质询,表示高效省时的通关程序对全面体现高铁快捷、方便的优点至为重要,“一地两检”的优点并非其他通关安排所能比拟的。他强调,特区政府稍后会就“一地两检”安排,和内地共同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然后会依据合作安排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展开本地立法工作,相信“三步走”的程序,能够为“一地两检”安排提供稳固的法律基础。
不应抵触合作安排
多名反对派就声称,政府未有全盘解释“一地两检”的法律理据,又谓立法会只能在人大的决定框架内进行本地立法,质疑人大常委会是变相释法。陈帆反驳指,本地立法内容不应抵触合作安排,但法案须经立法会审议,议员仍有最终权力决定是否通过相关草案,“立法会权力依然存在,香港法治依然存在”,强调无论国家还是香港,做事都须以法治为依归。
他又指出,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稍后会审议合作安排,且挑战“一地两检”的司法覆核案件仍在进行,在尊重法治情况下,政府现阶段不宜详细讨论相关的法律问题,但承诺本地立法时必会做好解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