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晚公布赵薇夫妇的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现已更名为祥源文化)涉嫌信披违规的调查结果。龙薇传媒在自身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通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证监会除向龙薇传媒的控股股东赵薇、其夫黄有龙、代表赵政及万家文化的孔德永处以30万元(人民币,下同)罚款外,并对赵薇、黄有龙及孔德永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在发给祥源文化的公告内指出,龙薇传媒于2016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尚未实缴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都为零,但在成立一个月后的12月8日,即约见万家集团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商讨转让股份事宜,双方并于同年12月23日签订转让股份协议,收购万家文化29.14%股权,涉资30.6亿元。
信披存虚假记载
事缘今年初,赵薇回覆上交所入主祥源文化前身的详情,澄清收购与马云无关之馀;但其中,意外披露其身家及融资能力。在收购方案中,龙薇传媒自有资金6000万元,剩馀资金均为借入,杠杆比例高达51倍。
证监会在公告内指出,龙薇传媒在成立期间未进行资金的充分筹备,在境内可支付资金有限、金融机构拟融入资金缺乏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采取高杠杆收购方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此外,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也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包括在问询函回覆中披露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的15亿元融资金额,与中信银行融资方案中拟向龙薇融资30亿元的实际情况不符;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等均存在重大遗漏。
名人效应误导市场
证监会指出,万家文化在涉案期间的2016年11月末至今年三月,短时间内股权转让事项不断变更。包括公告股东股份转让比例由29%变更为5%;最后又完全终止股权转让,且双方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
证监会表示,龙薇传媒在履行能力、履行结果不确实、收购行为真实性、准确性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贸然公布收购信息。其行为因其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
四人遭罚30万元
据此,证监会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并分别处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