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兆丰案当天侦结,检方依违反金控法等,起诉前兆丰金控董事长蔡友才、前主任秘书王起梆、纽约分行经理黄士明。
检方表示,蔡友才否认犯罪、犯后態度不佳,为维护社会大眾权益、金融秩序,向法院求刑12年。王起梆、黄士明则分別求刑10年、4年。在押的蔡友才、王起梆2人將移送法院审理。
台北地检署当天再提讯蔡友才及王起梆。检方调查,2人利用人头设立境外公司,以非法方式挪用兆丰银行资金,將资金流入鉴机成为操盘基金。
另据报道,兆丰银纽约分行涉洗钱案,台北检方指示调查局洗钱防制处与巴拿马、美国进行司法互助调查,另案调查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