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民办还是官办?16年来,这个疑问存在于扬州江海职业技术学院。说是民办,因为其投资90%以上来源于投资的台商,说是官办,因为官员长期占据着董事会7个席位中的3席,并在学院内担任主要领导,把持着整个学院。在“民办官管”的怪相下,有关江海学院的办学纠纷一直没有停息。 (《法人》记者 王磊磊发自江苏扬州)
2016年10月13日上午,扬州江海职业技术学院(下称江海学院)专家楼一层,江海学院董事会会场中,气氛焦灼,针对新任院长人选以及董事会成员是否合法等相关问题,7位董事会成员分成两派激烈争执,由于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下午结束后,双方不欢而散。 这样的一幕幕争执,便是江海学院长达16年办学纠纷的缩影。一方面,学院的管理大权在几位退休官员中间上演着击鼓传花的游戏,整个学院长期处于“民办官管”的怪圈,另一方面,真金白银出资的投资方却始终无法参与到学院的管理中,呼吁奔走多年无法改变现状。 就在这种全国民办教育系统绝无仅有的尴尬境地中,江海学院度过了整整16年时间。2015年6月23日,《法治周末》就这起办学纠纷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强烈反响。一年多的时间过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纸判决,确认了投资人91.8%的投资比例,可江海学院被退休官员把持的局面却依然没有任何改变。
民办学院却被官员控制 这一切还要从1999年7月说起。彼时江苏省教委发文同意筹建民办江海学院,要求筹建期不超过3年。同年8月,民革江苏省委作出决定,由民革扬州市委全权负责江海学院的筹建工作。9月,民革扬州市委提名薛钜出任江海学院院长。同年秋,江海学院开始招生,由于没有办学场所,临时租用某培训中心校舍办学。 民革扬州市委原主委李孟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江海学院的举办方一开始是民革江苏省委、民革扬州市委。根据江苏省教委的有关要求,经李孟星引荐和当时的扬州市政府领导邀请,2000年4月,祖籍江苏扬州的台胞夏华应回乡投资正在筹建中的江海学院,并签订了《投资兴建江海学院意向书》,嗣后又正式签订《投资兴建江海学院协议书》。夏华当时还任台北市扬州同乡会理事长。 随着江海学院1040亩校园建设用地的落实,投资人夏华的投资款350万美元,分两期于2001年年初和2002年年初如期到位,江海学院一期建设工程也于同年8月底得以顺利竣工。随着办学条件的改善,江海学院当年的招生人数猛增到2000人,相当于前两年招生总数的两倍。 彼时,由于在江海学院的举办过程中,没有及时成立董事会,客观上形成了受聘院长薛钜长期控制学校事务的局面。其间,在基建规模、账目资金管理等问题上,薛钜与台湾投资人、民革扬州市委产生了严重分歧。 为了协调矛盾,以及民办教育和江海学院的发展,2003年,江苏省教育厅介入江海学院的协调工作。同年6月,教育厅向夏华传达《关于江海学院问题的处理意见》。主要内容为:第一,江海学院属于民办高校性质,处理江海学院的问题及今后学院的运行都应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有关民办学校的政策执行。第二,董事会成员由出资者担任。除个别经批准的人员外,原则上政府领导不担任董事。董事会成员名单由各方协商确定,报教育厅核准。第三,以2002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学院有净资产5018.39万元,夏华投资2605.95万元,职工集资488.9万元,注册资本20万元,合计8113.24万元。这些资金都可以作为对学院的出资并登记造册。 2003年8月,教育厅来扬州宣布成立学院董事会。董事会共7席,出资人4席,扬州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两席(作为前述净资产的代表),集资人代表1席。此后,又变为出资方让出1席给未来的院长,否则董事会成立无期。 时任扬州市副市长孙永如任董事长,时任扬州市教育局副局长锁敦信任董事。不久后,曾任扬州市副市长的朱克昌也进入董事会,并担任院长。至此,政府从协调者的身份一下变成了学院的控制者。 省高院判决确认投资比例
据夏华的儿子夏锡平介绍,事实上,尽管台商夏华出资建设了江海学院,但其投资一直没有被明确,反而被校方以种种方式隐瞒。 他说,夏华方面350万美元投资款到账后,在江海学院的会计账目上,则根本未设投资科目。江海学院的有关负责人也一直否认夏华等人是投资人。2001年3月,学院董事会尚未成立,院长薛钜便指使办公室主任虚拟董事会成员名单,假冒他人签名,捏造了学院章程和一份董事会决议。该董事会决议称“经董事会研究,一致同意薛钜……等5人的集资款20万元转作投入资金(每人4万元),作为江海学院的自有资金”。并于3月14日和3月20日分别领取了举办者为“薛钜等”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开办资金为20万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夏华等人一纸诉状将院长薛钜起诉至了法院,2003年4月,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薛钜等伪造董事会决议,侵害了原告夏华等人的姓名权,令其在媒体上赔礼道歉。 在江苏省教育厅从2002年至2006年期间出具的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中,也明确认定,学院有净资产5018.39万元,夏华投资2605.95万元,职工集资488.9万元,注册资本20万元,合计8113.24万元。 对此,夏锡平认为,在教育厅出具的文件中,把江海学院的自有资金5000余万元和借款性质的教职工集资488.9万元登记为开办资金,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侵害了投资人利益。
让我们再把目光拉回10月13日上午的江海学院董事会会议。 江海学院一届董事会于2003年9月成立,董事会章程规定,每届任期3年。夏锡平告诉记者:“自以朱克昌为主的3位官员进驻董事会后,至今已13年,仍不换届。一再违背《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董事会章程》,严重侵害出资人的正当权益。这在全国民办教育系统是绝无仅有的。” 此外,他还表示,董事会过半成员不符合法定要求。在进校任职之时,孙永如和锁敦信是公职人员,不符合2013年9月1日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民办学校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规定,不符合2004年4月日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示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学校董事会成员”的禁止性规定。 2014年11月20日的董事会上,孙永如突然提出辞去董事及董事长,同时提名朱克昌任董事长,华国梁任常务副院长,代行全面管理院行政事务,并进入董事会,任董事;朱克昌也提出辞去院长一职。会议决定朱克昌任代行董事长,华国梁代行院长。 原扬州市副市长朱克昌,2004年12月到江海学院任院长,教育部第25号令规定“民办高校校长年龄不超过70岁”。“朱克昌已于2014年11月20日,74岁时辞去院长职务,却不辞董事。此董事席位专为院长设置,辞去院长职务,不再具有董事资格。”说到这儿,夏锡平愤愤不平。 就在10月13日刚刚结束的董事会会议上,又再次通过了由孙永如担任董事长的决议。至此,江海学院的权力,完成了一个轮回,交接棒再次回到孙永如手中。“2014年孙永如提出辞去职务,是因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央文件要求,如今他已经退休,便再没有禁忌,只是如此一来,江海学院完全成为了朱克昌、孙永如等人的掌中物,仍没有改变江海学院的困局。投资人希望在社会上选贤任能、公开招聘,看来永远不会实现。”说至此,投资人夏锡平非常无奈。 在此前的采访中,有教职工代表便曾向记者反映,江海学院内部财务制度混乱,管理问题叠出。在此前的报道中也提到,江海学院曾经存在大量公款私借,但并无财务手续的问题。 2009年一份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管理建议书中得到了体现,在这份管理意见书中,对江海学院财务制度指出了诸多问题,其中包括费用核销手续不完全、虚开发票、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管理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等。 对此,夏锡平向记者反映,学院基建项目屡屡突破预算,层层加码,达到近3个亿。学院常年在校生达8000人,每年收入过亿,但亏损却高达近两个亿;学院院长基金始于2006年,预算100万元;2007 年预算150万元;2008年预算1000万元;2009年预算500万元,但具体支出不明。2014年11月20日,孙永如、朱克昌同时辞去董事长和院长职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该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但审计工作一直没有进行。 此前,记者前往了江海学院董事会会场,但并未得到旁听许可。此后,记者又赶往了江海学院宣传部门,并留下了采访提纲和联系方式,但截至发稿之日并未得到回复。日前,记者又多次拨打有关校领导的电话,但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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