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爱国爱港议员以集体退场方式阻止个别候任议员重新宣誓,是维护香港法治和议会尊严的正义之举。
立法会议员就职宣誓是基本法的宪制要求,特区法律对议员宣誓也有明确规定,严格依法宣誓是就任议员的必要条件。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其立法机关成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特区基本法,维护法律的尊严与严肃性,这是最基本的政治伦理。就职宣誓何其神圣庄严,这几位候任议员却百般作秀,丑态迭出,甚至恶意改变誓词,公然挑战国家宪法和特区基本法,践踏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是要为社会公众树立什么样的典范?
触及“一国两制”底线
香港基本法是根据国家宪法而制定。基本法第一条开宗明义:“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香港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但这几位议员却藉宣誓场合赤裸裸宣扬“港独”主张,公然违反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这是“港独”极端行径的升级版,是对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严重挑战,已触及“一国两制”的底线。他们甚至不顾做人的礼义廉耻,以污言秽语侮辱国家、民族,肆意伤害全体中国人民和全球华人的民族感情。如此丧失国格、人格,有何资格担任承托民意的立法会议员?
香港从来不是独立国家,更遑论所谓“香港民族”。公元前214年,秦朝置南海郡,正式将香港一带纳入番禺县管辖。此后直至19世纪中叶鸦片战争以前的2000多年间,中国历朝历代中央政府一直对香港实施有效管辖。即使在被英国殖民统治期间,广大香港同胞也始终认同自己属于中华民族。从人口来源看,当今香港同胞中绝大部分是内地移民和移民后代,香港与内地同胞血脉相通,文化相同,同属中华民族的一分子。香港回归后与内地经济社会联系更加紧密,已成为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几个执迷于“港独”的候任议员罔顾民族血脉与文化传承,所谓“香港独立”的历史与法理依据何在?
违参选承诺愚弄大众
作为特区立法会的当选议员,本应承担责任、讲诚信。既然参选时以各种方式对遵守基本法做出法律承诺,当选后理应守信践诺,知错必改,而非以两面手法欺骗舆论,愚弄大众。若任由此类毫无诚信可言的无良政客占据立法会议事厅,香港安能继续享有法治社会、国际大都会的美誉?
回归十九年来,在中央政府的关怀下,在祖国内地的支持下,在香港同胞的努力下,香港保持了政治稳定,经济社会繁荣发展,但也存在创新动力不足、贫富分化加剧等问题,面临继续推动经济发展、有效改善民生福祉的艰巨任务。这需要香港全社会凝心聚力,尤其需要健康高效的行政、立法关系。然而,几位立法会候任议员却在议事厅演出如此丑陋的一幕,不能不令人忧心。相信香港主流社会和广大市民能够明辨是非,认清“港独”政客及其背后势力的居心,共同维护香港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民意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香港选民能用选票决定谁当选,也必定能阻止“港独”行径祸港乱港。几个不思悔改的候任议员无论怎样巧言诡辩,避重就轻,都无法取信于民。中国的特别行政区,绝不容“港独”政客祸港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