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文表示,內地与香港的医疗制度存在较大分別,所以两个地方的药物管理制度,特別是医院的用药管理方面,其实都很不同的,但亦可看到有很多地方双方可以多些交流,互相汲取经验。
他介绍,此次卫生署向总局介绍了香港的药物注册制度、管理制度和监管制度。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主要介绍了医管局的药物管理制度,主要说明药物採购和合理用药。此外,无论中药或西药,两地的GMP(《生產质量管理规範》)水平都有一个需要对接的安排。“我们会就这方面与总局有一个共识,双方的专家会继续就这方面有更多交流。”
高永文特別提到,香港的中成药业界在注册中成药的过程中,经常需要一些化验所帮助他们进行一些符合卫生署要求的中成药检测工作。过去总局已提供了內地17间化验所,现已擬备了另外约十间有关化验所的名单,提供予香港业界选择。
他并表示,香港现在未有医疗仪器的监管制度,而卫生署正在积极筹备监管医疗仪器的一项新法例,目標是在明年上半年提交这项法例予立法会审批。”我们亦都会就著一些技术上的问题,跟总局方面,希望通过专家的互相交流,可以互相提高水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