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纳入区域战略布局
这份有国家发改委牵头起到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于上月16日下发到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为下一步的区域战略指明方向,同时将港澳台纳入国家区域发展的战略布局。
这份指导意见表示,未来将深化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合作发展。进一步发挥港澳在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独特优势,鼓励内地与港澳企业合作走出去。同时,加大内地对港澳开放力度,推动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升级。
自2003年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CEPA至今十三年来,两地陆续签署十条补充协议,在香港货物进口内地、个人游、个体工商户注册等多方面不断升级扩大优惠条件。如今,内地在货物贸易领域已向香港全面开放,内地对香港开放服务部门达到153个。专家指出,未来内地将在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继续研究制定扩大对港澳开放具体措施。
另外,继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到“要求广州、深圳携手港澳,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后,今次发布的区域协调指导意见再次强调“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支持广东省会同港澳共同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同时,加快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
在对与台湾地区合作发展方面,指导意见表示,将促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推动两岸产业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新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等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
积极参与国际区域合作
指导意见还提出,内地将积极参与国际区域合作。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
未来,内地将建设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并支持沿海地区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经济区。
同时,加强区域、次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图们江地区开发合作等国际区域合作机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