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副总干事赵明华接受香港中通社访问时表示,廉署每年收到2000至3000宗贪污举报,当中三分之二来自私营机构,以楼宇管理为多,而商业机构则以建筑、保险、財经及饮食业为多。
赵明华指出,商界常见的贪污行为,包括在採购中收受利益及侵吞货款、销售时行贿等。除此之外,也有公司利用虚假文件夸大业绩,以获取上市资格,或贿赂財经分析人士撰写报告“唱好”公司,藉此推高股价並从中获益。
赵明华解释,一家公司可从四点著手减低贪污风险。首先,公司管理层需以身作则,表明公司不容许贪污;第二,公司应提供清晰准则及指引予员工、董事、业务伙伴,减低公司的贪污风险;第三,公司自身应设內部监管系统,权责清晰分工,减低人为操控机会;第四,向员工提供培训,让他们了解公司运作。
赵明华称,廉署近年在不同层面帮助商界防贪,包括製作防贪指引範本予公司参考、提供防贪諮询服务、为公司董事以至员工度身订造培训计划等。期望透过提高专业人士及管理层的个人素质及专业操守,加强防贪工作。
他还说,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由廉署社区关係处创办,会与不同机构合办培训计划,加入认识诚信及专业操守元素,希望他们明白专业操守与诚信对工作及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中心早前还推出的“董事诚信实务指南”,希望通过真实案例,以及讲解最新企业监管的规定,减低企业贪污的风险。
近年,越来越多贪污案件涉及专业人士和管理人员,犯案者利用复杂及迂迴的方法,例如透过电脑技巧、財务交易、海外空壳公司,以进行及掩饰贪污行为,大大增加调查难度。
对此,赵明华表示,廉署执行处近年加强调查技巧,成立了3个专责复杂调查的工作小组,包括:电脑鑑证、法政会计及犯罪得益小组,以调查电脑资料、分析財务数据及追踪贪款的去向。(完)